欧文曾经说过:“人的一切努力的目的在于获得幸福。”真正的幸福是什么?这个古老而现实的论题千百年来,一直是人们最敏感的,人们议论着,探索着,追求着。有人说:“幸福不在于占有畜群,也不在于占有黄金,它的居处是在我们的心灵中。”
我赞成这个说法,但是我还要给它添上一句:幸福也在对自己所爱事物的贡献之中。它蕴含着物质的和精神的两个方面。有人完全否定幸福中物质的一方面,这种理解是片面的,也是有害的。有了钱就可以有许多东西,就能建立一个在物质上比较富裕的家庭,也就能过较为舒适的物质生活,就可以把自己的生活安排的舒适些、丰富些,这是人们普遍的愿望。如果精神已把幸福概括无余,我们就不必进行“四化”建设,就不需物质上“极大的丰富”了,如果这样,人类社会永远都不会腾飞,不会前进了。随着国家的发展,人们的物质生活也逐渐好了起来,国家也更为关注“民生”问题。为解决人们“看病困难”的问题,国家为人们办理了“新农合”和“医疗保险”,极大的减轻了人们的负担。为解决人们的住房问题,国家建设了“廉租房”和“经济适用房”,让更多的人住上了高楼大厦等等。
当然,如果仅仅强调物质而否定精神的重要性,那也是十分荒谬的。《红楼梦》里的贾宝玉生长在一个门第显赫、极为富有的封建官僚家庭里,他过着饭来张口,衣来伸手的奢侈生活,按理说,他是很幸福的,但事实并非如此。他为封建礼教所禁锢着,没有丝毫的自由,因此,他还是不幸福,最后只得离家出走了事。古罗马皇帝尼禄可以说是富贵甲天下了,但他是否幸福呢?他的富有、尊贵只得他兽性大发,弑母戮师,甚至荒唐到火烧罗马城,最后众叛亲离,自尽丧命。而我们的无产阶级战士方志敏,身居党的要职,在被捕时却身无一文铜板,敌人对此也十分惊愕不解。这些不都是精神生活重于物质生活的最好例证吗?
我们这一代青年人,应该追求和向往真正的幸福,应该用崇高的理想和美好的情操作为幸福的支柱,应该用自己的汗水来换得幸福。
我认为,幸福是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完美的统一体,从另一方面说,精神生活的领域应该大于物质生活的领域。因而,我们在追求幸福时,首先不应该满足于自己的私欲,要记住:玩物丧志,第一需要的倒是如何培养自己成为一名高尚的人。我们应必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,正直、朴实和忠诚。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拥有幸福,中国才能拥有幸福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