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10月11日晚七点多,获知莫言获诺贝尔奖之后,一直在读莫言的小说。先读的都是大部头的长篇。《小说选刊》来了,头题是莫言的中篇《透明的红萝卜》,就读起来了。
沉浸在烙有鲜明时代印记的诗情画意里,忘记了以前读过它没有。自打小学三、四年纪起读小说 ,除了没书读的年月读医药书,至今年近古稀之年,不知道读过多少书了。尤其是前边的二、三十年,国内每年出的长篇小说,也就是那么几十部,只要在视野之内,是不会放过的,何况好的中篇呢。也许是看过的,它储存在脑细胞的某个角落吧,或许因为年纪不饶人吧,记忆衰退了,一时想不起来读过没有。
顺着黑孩走上桥上干活的工地,还是没想起来读过没有。只是觉得熟悉,就是回忆不起读过没有。当视线随着文字,跟着那位好心的姑娘和小石匠走进了黄麻丛,看到了飘落在黄麻杠上的紫红色头巾,麻杆刺像挑着旗帜一样的旁边,那件落在地上的红格儿上衣,当初读莫言这篇成名作时的情景,从深藏它的脑细胞里跳出来了。那时候,激动之余,真佩服莫言的天才,把当时黑孩子他们所处的自然环境诗情画意般的搬到了纸上了,把黑孩儿和砸石子的姑娘、小石匠、小铁匠、老铁匠、公社刘主任,看庄家的老汉、村上的队长等人们,活灵活现的搬到纸上了,把这些人之间的温暖的关爱、鲜活的爱情、无奈的磨洋工、残酷的互相挤兑、扭结打斗等活动细节,栩栩如生的搬到纸上了。尤其是黑孩儿那打摆子后瘦弱的模样,无语的神态,直看着透明的红萝卜被可恶的小铁匠扔到河里那渴望的眼神,偷红萝卜被抓住后没收了不合身的衣裳,光身子可怜的形象,唤醒了深藏在脑细胞的记忆,以及记忆里的情绪,令人心房里酸甜苦辣五味杂陈,很不是滋味的滋味,都复活了。
说诗情画意嫌不足,小说像高像素的摄像头吧,把那一段特定的生活场景,真善美与假丑恶的灵魂,逼真无误差的拍摄下来了。高像素的摄像头,这个比喻也不完全准确,除了借助眼睛、耳朵等诉诸形象的感觉,还有诉诸于嗅觉、味觉、触觉等其它感觉的成分,以及心电图似扫描的心灵世界,而且不是自然主义的照拍实录,还有技艺高超的选择、剪辑、组合,融入了主观感受颇含经典意味的艺术再现......
当然,直面生活,创造这样的经典艺术,必须要有一双善于发现大美的属于哲学家的眼睛,指挥这双眼睛的,必须是站在人类的高度,思考人类幸福的属于思想家的大脑,还要有剪裁、组合、突出主观感受的娴熟的技巧,以及善于运用汉字的属于艺术大家的技艺。这些莫言都具备了,所以他偶然得之,一挥而就,创造了一部经典。
莫言说他现在写不出《透明的红萝卜》了,不管别人信不信,反正我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