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极爱看书!最近,在这暑假的大好时光里,我读了一本以活泼明媚的笔触来写一首自然的交响诗。它不仅有优美的风格,还生动地讲述了男孩尼尔斯跟随大雁旅行的奇妙旅程,这本书的名字叫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》。
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》是由女作家塞尔玛.拉格洛芙写的。塞尔玛.拉格洛芙是一位瑞典人,她在一九零九年因为她的一部大作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》中特有的高贵理想主义,丰饶的想象力。以及优美而愉悦的风格,令人陶醉的自然情怀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。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这一荣誉奖的作家,也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这一文学奖的女性作家。
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内容简介:以前,有一个男孩,他十四岁左右,长着一头像亚麻一样的淡黄色头发。他最喜欢睡觉和吃饭,其次是很爱调皮捣蛋。在一个星期天早晨,他在念训言的时候,被一个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只有大拇指大的小人儿。正巧,大雄鹅莫顿要跟随从大雪山来的阿卡的雁群一起到北方的拉普兰,大拇指骑在雄鹅莫顿身上,一起飞往拉普兰。期间,他们经历了许多奇妙的事情和各种奇遇……
在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》中,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小灰雁邓芳。因为在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》里她是一只温柔体贴.善解人意的可爱小鸟,长着一身金光灿烂的柔软绒毛和光滑闪亮的漂亮翎羽。她生性善良,心思纯洁,从不把人往坏处想。也因为小灰雁邓芳即使她的姐姐三番两次地想陷害她,她也没有和两个姐姐反目成仇。小灰雁邓芳的这些良好品行,我们应该多多学习。
读完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》后,我想:尼尔斯了为什么能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,变成一个爱护小动物的好孩子呢?这些都是因为这次旅行唤醒了他心底的那颗爱的种子。以前的他经常扯公鸡的鸡冠,拉猫的尾巴,用脚踢母鸡。但是小精灵把他变小了之后,他一直在帮助小动物们。我们也应该向尼尔斯那样爱护小动物,要不然,等动物们要灭绝的时候,我们人类也有可能会灭绝。还有做人一定不能像小灰雁的姐姐一样,心中如此险恶之人,以后都不会有好下场。
最后我的感想是:我多么希望我也能变成一个大拇指大小的小人儿,随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,邀游世界各地,经历各种令人遐想连篇的奇遇。这本书很有趣又好看,你也来看看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