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草原——远离尘嚣的草原,蛮荒的大地,我找回了一件人们失落已久的东西——生命中最单纯的感动与诚。 ——题记
我会永远相信,最后那一片落叶,无论在什么世界,东风都藏在眉心。我会永远相信,扎入心的水滴。在另一个世界,晴空布幔拉起。假期,我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读了李微漪的《重返狼群》。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去若尔盖草原写生,遇见了一-只影响了她一生的小狼——格林。她把格林带进了城市,当别人问起她时,她告诉别人,这是一只狼狗,结果到了后来,连警察都找上门来,作者还拼命为格林作掩护。可是小狼长大了总该是要回家的。在草原上,它和藏獒从一开始的不对头到后来成为朋友一起玩耍,藏獒会把好吃的食物让给格林。在作者生病时,格林就趴在窗口,把所有的食物都给了她。最后,格林返回了狼群。
不得不说,我很羡慕她的那种生活,很羡慕她可以随意走在草原上,也很羡慕她拥有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亦风还有小狼——格林。整本书读下来,我觉得作者真的很让人值得钦佩,一个年轻的女孩子,陪同格林一起在山上生活,打猎,一起对抗寒冷,饥饿与痛苦。这实在是太不容易了。而狼的聪明,重情重义也让我连连发出惊叹。
小狼的离开的确有不舍,但是狼群才是真正属于它的地方。所有的感想在一瞬间喷涌而出,不管什么生命,都会懂得感恩,哪怕是一只狼。故事的后来,格林习惯了与人相处,变得不怕人。在草原上,那震耳欲聋的几声枪响,李微漪让格林快跑,格林的眼中却是不舍。作者对于狼的感情,就像是自己的孩子,即使她再不舍,她也明白格林总归是要回到狼群中。我还记得李微漪一边哭一边赶着格林走,因为她知道,格林需要的是同伴。
望向整片土地,每一个生命都值得我们尊重,都值得我们关爱。我会永远相信,开始掉下的泪,你和我的世界,痛褪去更清晰。我会永远相信,不完美的完美,不管什么世界,距离不是距离。《重返狼群》值得更多人来欣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