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秋十月,烈阳依旧炙烤着大地,运动会已经接近了尾声,往往在这个时候,兴趣来了。中场的休息时间很短,因为马上要颁奖了,我只去买了一瓶水。在我回来的时候,看到了我初一的同桌,那一刻好想哭。
在那个懵懂的时期,我们相遇。初一那年,我还什么都不会做,还好有她,她真的比我坚强。她变了,她以前的头发及腰,不像现在那样的碎发,她以前默默无闻,不像现在,带上了眼镜当上了课代表。有些无奈,却也只能这样,其实我们都变了,只是感觉对方的变化更明显。细数之下,从初二开始我就没再见过她,做了一年的同桌,刚开始的时候我很想去找她,可是在这样的学校,找个人很不容易。有些东西逝去了就不会再回来,当你想挽留的时候,它已经走远了。
现在感觉那年的生活很零散,似乎再也拼凑不齐,努力地回想以前的一幕幕,却还是只记得我的同桌——赵艺涵。
和她坐在一起是在初一刚开学没多久的一次位置调整,当时我们谁也不敢先去打招呼,她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:“下了晚自习可不可以帮我买本书?”很羞涩的声音,作为走读生的我自然是很爽快地答应了。后来慢慢的便熟快了,我们在一起学习一起玩一起吃饭,其实还有很多属于我们的小秘密。英语课上,老师提到她,因为一个发音问题我们可以争辩很长时间,其实都是些有的没的,一个单词有两个读音,当我们知道了答案就在那里笑着说对方好无聊哦,怎么会提那么无聊的话题。
那是个周末的下午的返校日,作业在家都做完了,只剩下一篇英语作文,要描写一个朋友的穿着、外貌和性格。我用了最快的速度把它完成,因为我知道别人空作文没什么,但我作为英语课代表要写范文。虽然知道是要写范文,但也没有多加描写,只是把她写了上去。第二天的英语课老师果真让我去写,一般是两个同学写范文的,不过因为这篇比较简单,所以由我一个人揽了这差事。老师在翻译的时候时不时在这里看一下,然后说:“哦,我知道是谁了。”老师竟然把她叫上了讲台,讲述她的穿着外貌,当老师念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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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时候,她的那双黑色鞋子略显尴尬,我在下面对着讲台上喊:“老师,她换鞋了!”班里的所有同学都忍不住笑出声来,她憋红了脸,没错,她很含羞,不过只是在课堂上。一下课她便开始找我的麻烦。
我曾答应过她,以后作文不再写她,今天我违反了承诺,我想,她应该不会再说什么,因为时光把我们送到了两个列车,分别驶向不同的地方,那里没有初一时的彼此。
短暂的诀别,我连她的班级都没有问过,甚至连她的名字都没有叫出,臆想了很多次的再见竟是这样,彼此挥了挥手,同桌,我会记得你,期限是永远。